清远好人、清远日报社编委樊沃夫。记者 李思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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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事,是全体市民的分内事。我们把自己身边小事做好,比如不乱扔垃圾,不向车窗外抛物,文明就体现在我们身边,就是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敬业奉献清远好人樊沃夫为《清远新文明十二条》代言,他分享了他对第三条“不乱扔垃圾,不向车窗外抛物”的理解。
为更好适应清远文明城市创建新形势、新发展,市文明办近日对2017年发布的《清远文明十二条》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清远文明新十二条》,其中第三条的具体内容为“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践行垃圾分类。不向车窗外抛物,营造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
樊沃夫表示,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推进,这些年广大市民耳濡目染文明创建工作,环境卫生意识逐步提高,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但偶尔还会出现随意乱丢垃圾的行为,小区的绿化带时不时出现有生活垃圾,开车坐车的人图省事往道路旁扔垃圾、烟头。”
在樊沃夫看来,不乱扔垃圾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要扔对垃圾,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在家里,厨房垃圾桶专门收集厨余垃圾,其他厅房的垃圾桶收集一般生活垃圾,至于纸皮、塑料瓶这些可回收垃圾,一般会约人上门回收。说到“不向车窗外抛物”,樊沃夫表示,这种行为不但会污染环境,而且有一定危险性,谁也不能保证扔出的垃圾不会伤害到路边行人,或者日后清理垃圾的环卫工人。现在很多家庭都是有车一族,如何既保持车内整洁,又不向车窗外抛物,“最好还是在车内放置收纳盒收储,下车时再集中倒入垃圾桶。另外,开车尽量不要吸烟,如果实在需要,可停车后到吸烟区吸烟,这样就不会出现窗外抛烟头。”
作为一名父亲,樊沃夫认为要注意用文明行为影响孩子,从小抓起。在大人们的言传身教下,孩子养成了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垃圾要扔进分类垃圾桶,坐车不能往车窗外抛物”。
樊沃夫认为,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传播者和受益者。“往小说,自己工作生活的地方干净整洁,整个人都会身心愉悦;往大说,一个地方文明程度提升后,就能吸引人才,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实现扩容提质,就会更加宜居。”因此,他呼吁大家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不向车窗外抛物,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文明,让人和城市和谐共生。
素材来源:清远+
采写:黄慧祯
编辑:夏汉华
校对:王韵
编审:周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