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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凌晨,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钟明超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高速驾驶车辆拖行200余米后倒地壮烈牺牲,年仅38岁。从警以来,钟明超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主导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0余起,参与侦破刑事案件31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他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1次,获评“龙门县公安局先进个人”。
钟明超是一个难得的刑警人才,是一位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优秀公安干警。2011年,时任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曾祥志在县内物色培养年轻民警,钟明超因其能力出众被抽调进入刑侦大队。在刑侦大队,钟明超表现出色,加入刑侦队伍的第一年,他就因为工作出色,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惠州发生系列流窜骗抢手机案件,钟明超连续辗转了8个省,行程7000余公里,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摸排。最终将案件定性并办成了铁案。
到治安大队工作以来,钟明超主办、协办查处各类案件58余起,抓获嫌疑人390余人。他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破获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起,为群众追回欠薪438万余元。在日常工作中,钟明超总是主动承担苦活、累活,“我一个老刑警,有什么搞不定的”,这句话他常常挂在嘴边。
钟明超把同事当成兄弟,在“传帮带”方面做得很好,年轻队员们都很服他。他总是一心扑在工作上,但也会关心家人。他妻子是一名教师,大儿子今年9岁,小女儿今年才4岁,因为工作原因,孩子主要由爷爷奶奶照顾。在微信视频聊天中,钟明超的女儿问他:“爸爸,你什么时候回家?我们好想你啊。”钟明超笑了笑说:“等爸爸忙完,下周六就回去。”谁知道这一别竟是永别!
钟明超是一位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英雄,他以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警察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事迹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心中,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精神,不断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要关心和支持他的家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